自2016年4月1日期,新修订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做以下修改及补充:
第一、
原:24至50周岁之间可申领A2证,26岁至50周岁之间可申领A1证
现:驾驶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,在20至50周岁之间可申请A1、A2证。
第二、
原:暂住地只能申领C证,换证要回发证机关。外地人需身份证及居住证。
现:取消暂住地规定,居住地可考全部车型,也可换证。外地人只需身份证。
第三、
原: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考科目一,AB证加驾考科三。
现:内地居民在境外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,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要科一科二科三全都考。
第四、
原:不能自学直考。
现:C1C2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。
第五、
原:驾驶证注销了,一切从头来。
现:非违法被注销,可直接申请原准驾车型。
第六、
原:60周岁以上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。
现:70周岁以上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。
第七、
原:实习期内的违章达到12分,在实习期结束后处理,只需靠科目一。
现:实习期内的违章达到12分,在实习期结束后处理,仍被实作实习期内的违章,将被注销实习期内准驾车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