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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车辆过户所需资料-新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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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车辆过户所需资料-新规 |
发布人:ADMIN 来源:青岛伟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4/11/29 |
青岛车辆过户所需资料-新规
接到上级部门通知,自2014年12月1日起,二手车过户在原有要求基础上,新增加以下几项资料:车辆交强险保单,车辆环保检测尾气副本。青岛各二手车交易市场将于下周一按照要求统一实施。 以往二手车过户所需资料: ㈠买卖双方①个人需身份证原件(非青岛身份证需居住证),②单位需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公章。 ㈡车辆资料:行驶证原件、登记证书原件、交强险保单原件、环保检测副本。 友情提示:青岛市辖区(市南、市北、四方、李沧、崂山、城阳)车辆可到就近汽车交易市场办理(燕儿岛路3号旧车交易市场、四方萍乡路55号陆海汽车交易市场、四方区德兴路旧车交易中心、李沧首佳二手车交易市场、李沧北方汽车交易市场、城阳润桥二手车交易市场),其他辖区车辆到各辖区交易市场办理过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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